各学院、各校友组织:
根据《关于启动“学院—校友组织”长效结对联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校友组织申报、学院对接确认,现将首批“校友会—学院联动共建名单”予以公布。
请各学院与对应校友组织以此为契机,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,深化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,扎实推进各项合作落地见效,共同推动学校事业与校友事业协同发展。
特此通知。
校友工作办公室(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)
2026年5月19日